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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报齐鲁工大 学士学位的通知
2019-07-01


根据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办法》,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将2022年下半年学士学位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21年下半年和2022年上半年申报毕业并取得以齐鲁工业大学为主考院校的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的毕业生(毕业证上时间为2021年12月和2022年6月)。

二、申请条件

第一条 高教自考本科毕业证书签发后 10 个月内提出学位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第二条 申请学士学位者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恪守学术道德规范,品行端正。

(二)已获得齐鲁工业大学副署盖章的高教自考毕业证本科毕业证书。

(三)要求本科段课程平均成绩达到65分不包括毕业论文成绩和免考成绩)。

(四)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达到 75 分。

(五)外语水平需满足以下要求之一:

1、非外语专业学生已获得外语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外语专业学生已获得第二外语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

2、已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

3、前置学历为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第二学历毕业生;

4、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及以上级别笔试成绩合格;

5、全国大学英语(CET)四级及以上等级考试成绩达到320分;

6、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考试计划中英语科目成绩合格,且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官网可查实;

7、参加经我校认可的普通高等学校或社会权威机构组织的学士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合格(外语专业学生需参加第二外语考试)。

毕业前所取得的以上各类考试成绩或证书均认可有效。

高教自考成绩以《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上认定的成绩为准,成绩如有涂改,需自行到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开具成绩证明,论文和免考成绩不计入平均分。

第三条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 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教督〔2020〕5 号)、《关于做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2〕23 号)和《关于做好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 抽检信息平台和专家库建设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函〔2022〕4号) 文件要求,从2022年下半年开始,对申请我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士学位考生的毕业论文(设计)严格按照教育部本科论文抽检标准进行审核。经我校审核不符合学位论文抽检标准的,会反馈给考生进行修改,修改后仍不合格的,将不能申请学士学位。

第四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授予学士学位:

(一)入学至申请学位期间,受过行政拘留处罚或构成刑事犯罪的;

(二)入学至申请学位期间,有作弊、剽窃、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的;

(三)在读期间,违反校规校纪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

(四)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认为不应授予学士学位的。

来源:齐鲁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以上就是关于2022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报齐鲁工大学士学位的通知,如果还有其他关于自考方面的问题可以直接联系我们自考专业的老师,办公电话0531-86182990 杨老师,18363059702 朱老师(同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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