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课程免试要求
根据《山东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籍管理规定》,申 请免试课程应当在同学历层次内进行。学生申请免试课程的 总数不能超过教学计划规定课程的 40%,须在该课程考试开考 2 周前提出申请。实习、实践、毕业论文(设计)及实验课等 课程和环节不能免试。免试课程仍需参加学习。
学生对同学历层次应修课程具有如下情况之一者,经学 校批准,该课程可以申请免试:
(一)取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所发的单科合格证 书,并达到学校教学要求的;
(二)复学、转学的学生原所学课程考试成绩及格以上, 并达到学校教学要求的;
(三)取得国民教育系列相同学历层次毕业证书,原所 学课程考试成绩及格以上,并达到学校教学要求的;
(四)学生已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以上级别 证书,并达到学校教学要求的,可以申请免试非计算机类专 业的“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
(五)学生持有国民教育系列英语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 证书,并达到学校教学要求的,可以申请免试“大学英语” 课程。
学生必须如实提供免试课程的相关申报材料,对于弄虚 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免试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经批准免试的课程,成绩按原成绩单实际分数记录;等 级证书等未有百分制分数显示的,一律按 70 分记录课程成绩。
二、办理(操作)流程
1.登录学院远程学习平台首页,点击“考试信息”
2.点击“考试预约”
3.点击“考试预约”选项卡左侧出现的“免试申请”
4.点击右上方“添加”
5.点击“添加”,弹出“新增免试申请窗口”,依次选 择免试课程,下载并认真阅读“免试材料说明”,以附件的 形式上传要求的免试申请材料扫描件(注:为保证学校材料 审核工作的顺利进行,免试申请材料务必以扫描方式采集原 件图像,不得以照片形式提交)
6.如需撤回已提交的免试申请,选中课程条目,点击右上方“删除”即可。
三、审核结果查询
学生提交课程免试申请后,审核结果学校会在考试开考 前一周公布,可在免试申请界面“审核意见”处查看。